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34843
项目名称:辽宁省锦州监狱“购置监控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98,000.00
最高限价(元):1,398,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7月1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承诺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与备份文件的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供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视为响应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锦州监狱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
联系方式: 0416-7989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南庄里南郡天下37-101号
联系方式: 0416-3633666
邮箱地址: zjxm3633666@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中经项目管理(锦州)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802500000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郝女士
电 话: 0416-3633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