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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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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草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682-00072
项目名称: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草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645,894.03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45,894.03元
采购需求:辽宁凤城草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区内绿色缓冲带建设、植物景观带、科普宣教建设等。(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设计、制作及总体施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六、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50号
联系方式:1384254501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15842505466
邮箱地址:1834153063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934 8070 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415-820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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