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东莞市人民医院食道三维探头及配套升级软件功能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竞价项目编号:03-05-04H-2022-D-E31295
1.1.2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食道三维探头及配套升级软件功能采购项目。
1.1.3项目需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超声系统升级(含硬件和软件) | 一套 |
2 | 经食道(心脏)探头 | 一个 |
3 | 食道探头消毒盆 | 一个 |
1.1.4项目预算:449000.00元。
1.1.5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
1.1.6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合同后60个自然日交货并完成安装。
说明:以上未详尽内容请见竞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1.2供应商资格要求
1.2.1竞价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资格申明函;
1.2.2竞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1.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1.2.5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1.2.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1.3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价文件,不出售纸质竞价文件。
1.3.2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9日上午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报名需上传资料详见1.7:
按照报名资料附件格式填写报名资料并页盖章上传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style=";font-family:仿宋;height:150%;font-size:19px">。潜在竞价人须等待报名审核。(竞价代理机构审核人:邱稣琴,联系电话:15717040285)
注意: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才有资格进入竞价环节。
1.3.3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登录系统进行竞价文件的购买,竞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1.3.4“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1.4电子竞价时间和方式
1.4.1本项目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诚E招”,网址:
1.4.2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2月9日12时30分;
1.4.3竞价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9日16时30分;
1.4.4竞价方式:本竞价项目为单轮单次竞价。最高价:449000.00元(人民币)(含税)。竞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次报价,时间一到将截止报价。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1.6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东莞市人民医院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 |
联系人:窦工 | 联系电话:0769-28637276 |
传真:/ | 邮编:/ |
(二)竞价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中路东城段62号新基地360互联网产业园A座6楼601 |
联系人:邱稣琴 | 联系电话:15717040285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1.7报名资料附件
(1)承诺函
承诺函
致:东莞市人民医院
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食道三维探头及配套升级软件功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3-05-04H-2022-D-E31295
1、我司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在采购人处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重大违规记录
2、我司如参与本次竞价,则代表已承诺响应竞价文件的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竞价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完成全部内容。
4、我方承诺:我方不得将本次采购或合同的有关资料向第三方透露。
5、我方承诺:我方提交所有的内容均为属实,如有伪造、作假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我方承诺:非联合体参与竞价、不转包、不分包。
竞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2)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或五证合一证明)证明资料复印件。
(3)①供应商为生产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其他补充材料(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