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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三月第四次物资公开竞谈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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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宁夏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三月第四次物资公开竞谈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宁夏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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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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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YDG-WZ-2305-TP)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三月第四次物资公开竞谈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计5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和货物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1:半绝缘管母等;
(002)包2:共箱封闭母线;
(003)包3:220kV电力电缆;
(004)包4:控制屏蔽电缆等;
(005)包5:10kV电容器电缆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1:半绝缘管母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002包2:共箱封闭母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003包3:220kV电力电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004包4:控制屏蔽电缆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
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005包5:10kV电容器电缆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11时30分到2023年03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CP2.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电子应答文件(应用“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格式版本)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及首次应答时间2023年3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
七、其他
各潜在供应商:
青岛市招标中心受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三月第四次物资公开竞谈项目进行非招标采购。
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以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参加应答。
1.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三月第四次物资公开竞谈采购编号:HYDG-WZ-2305-TP
本次采购共计5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和货物清单
包1:半绝缘管母等
包2:共箱封闭母线
包3:220kV电力电缆
包4:控制屏蔽电缆等
包5:10kV电容器电缆等
2.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除特别注明外,以上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1.2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供应商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2.1.3如在成交人公示后,采购人接到对中标人行贿犯罪的举报,经查属实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将其行为视为“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纳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2.1.4投标人在国家相关信息系统查询无违法失信和行贿犯罪记录证明:2.1.4.1供应商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
如供应商未提供企业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评审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供应商作出不利的评价;
2.1.4.2供应商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
如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信用中国”(
评审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投标人作出不利的评价;
2.1.4.3供应商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如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或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以评审委员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评审委员会将会对未提供或提供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投标人作出不利的评价;
2.1.5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2.1.6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1.7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2.1.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1.9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
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2.1.10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采购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服务和项目进度;
或出现过其他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2.1.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应答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招投标活动政府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2.2供应商应答各标包所需专用资格:
2.2.1包1:半绝缘管母等
2.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2.1.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1.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2.2.2包2:共箱封闭母线
2.2.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2.2.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2.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包3:220kV电力电缆
2.2.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2.3.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3.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包4:控制屏蔽电缆等
2.2.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2.4.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4.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包5:10kV电容器电缆等;
2.2.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2.5.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2.2.5.3有稳定的售后服务系统,能对产品售后服务做出良好回应;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4代理应答说明
本次采购除“包1:半绝缘管母等”“包2:共箱封闭母线”外,均接受代理应答,请供应商尽可能提供相关物资授权书。
3.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及须知
3.1文件获取时间:
自2023年3月17日12:00时起至2023年3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登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CP2.0(
购买申请1个工作日内将自动获得采购文件下载权限,超过1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确认下载权限的,可联系核实报名情况。
3.2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3.2.1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应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CP2.0(
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供应商高度重视;
3.2.2CA证书电子钥匙在ECP1.0、ECP2.0两个平台通用,如为ECP1.0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电子钥匙相关信息具体参见(/)或电询客服电话400-991-5500;
3.2.3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3.2.4供应商投标工具下载方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CP2.0(
3.2.5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方式: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CP2.0(
4.应答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方式
4.1递交应答文件方式和地点:
4.1.1电子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和时间:
本次采购项目须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电子应答文件(应用“ECP2.0(电工交易专区)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格式版本)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及首次应答时间2023年3月24日13:30(北京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纸质应答文件。
为了避免各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因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递交失败,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尽量提前、错时递交您的应答文件。
4.1.2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4.1.2.1现场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及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3:30时。
递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开标室;
(因疫情原因本次不推荐现场递交方式)
4.1.2.2邮寄递交:
邮寄应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青岛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7号楼2楼212室(潘工,18765958565),以上地址仅接收2023年3月23日下午15:00前派送的文件(以邮寄快递软件产生的订单派送时间为准),请各应答人密切关注文件派送时间和派送地点;
在上述时间未派送至青岛市南区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7号楼2楼212室的文件,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潘工18765958565)确认文件派送状态或由应答人在2023年3月24日13:30前送至: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
由于快递邮寄应答文件有可能会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导致派送时间延误,应答人未按要求邮寄文件或未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处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投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3如出现在电工交易专区上传的电子版文件与纸质版不一致的情况,评标时商务、技术文件以纸质版为准,报价文件以电子商务平台接收的电子版应答文件为准。
4.2开标时间和地点:
4.2.1应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3月24日13:30时;
4.2.2开标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3号青源宾馆评标基地开标室4.3开标方式:本次采用网络视频直播方式进行:
网络视频开标直播应用“腾讯会议”软件,供应商务必在开标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并提前熟悉掌握使用方法,本次腾讯视频会议号为《595813045》,开标现场将全程在“腾讯会议”进行直播,供应商可根据会议号进入房间观看开标过程。
4.4开标情况查看
应答人可登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CP2.0,登录账号自行查看本项目开标报价情况。
系统设置视为确认开标报价,不再进行线下签字确认环节。
4.5其他注意事项:
4.5.1开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提交到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4.5.2本次采购活动中,应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未提交电子版应答文件对应的纸质版应答文件将导致被否决本次应答;
6.1名称: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6.2联系人:刘经理
6.3联系电话:0532-66174772
7.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7.1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7.2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
7.3项目联系人:高莉、潘蒙
7.4联系电话:0532-66172470、0532-66172471、187659585657.5传真:0532-66172470
7.6电子邮箱:qdgdwzzb@
7.7开户名称:青岛市招标中心
7.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柳路支行
7.9账号:23384153694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监督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恒源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288号青岛软件园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32-66174772
电子邮件:qdgdwzzb@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招标中心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29号
联系人:潘蒙
电话:18765958565
电子邮件:qdgdw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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