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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龙集基地试验区及东湖片区水稻栽植地块经营权转让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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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龙集基地试验区及东湖片区水稻栽植地块经营权转让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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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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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宿迁市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江苏泗洪县金水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所属的龙集基地试验区及东湖片区水稻栽植地块租赁使用权转让
项目编号
shcqjy[2023]第 055号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三重一大文件、情况说明及相关资料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3年5月26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3年6月5日
转让方名称
江苏泗洪县金水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转让方概况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743932140M
2. 所在地:宿迁市泗洪县通湖大道与S330省道交汇处向南1000米
3.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泗洪县两山生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概况
标的名称
龙集基地试验区及东湖片区水稻栽植地块
标的面积(约)
380亩
租赁期限
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起拍价
180500元
经营用途
水稻种植用地
特别事项
说明
一、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租金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租金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三、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报名、标的展示,标的展示在原址,查看标的预约电话:18000121480,凡未查看标的者责任自负。
四、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三、事项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2、本次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的土地只用于种植水稻(注:由于直播稻所用农药对龙虾养殖有害,承租人必须以机插秧形式栽植水稻),未经委托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对项目进行破坏性改动,如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有承租人承担。
4、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项目发生的相关费用(外包(出租)地不享受国家及省政府规定的相关补贴,分场不提供水泵、灌溉、用电等服务,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包期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经营权土地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项目而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方不予补偿;
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后10日内移交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土地转租,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9、标的由转让方负责交付,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均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0、竞拍人应认真阅读《租赁合同》相关内容,对竞买标的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12、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竞拍人应具备的条件
竞拍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竞拍人须承诺的事项
(一)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竞拍人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竞拍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四)竞拍人须承诺竞价成功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公告内的要求相符;
(五)竞拍人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六)竞拍人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七)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拍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申请表
2.三重一大文件、 情况说明
3.其他备查文件。
其他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5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企业需使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公共资源交易行业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平台进行办理(
3.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3.1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受让申请及承诺函;③缴纳保证金的本人银行卡;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回单需显示打款方和收款方完整信息,带星号、符号或隐藏的无效。
3.2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受让申请及承诺函;⑤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或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
3.2.1采用银行保函的,竞买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3.2.2采用担保公司出具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竞买人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3年 6月 5 日17 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 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1.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1.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1.3个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本人帐户打款。
各意向受让方的每个标段均不同,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缴纳完成后点击“查询明细”刷新缴纳状态。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3.处置方式:
3.1竞买成功后,受让方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受让方的,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把合同及交款凭证提交到系统申请退还保证金,交易中心在收到出租方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3.2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4.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4.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4.6竞拍人(竞价成交买受人)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4.7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4.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4.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受让方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租金、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三)竞价及成交
标的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3年6月 6 日上午10:00
10分钟
60秒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竞拍人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7.转让成交
7.1买受人应于:①竞价成交当日内至签订《成交确认书》;②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交清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 3万元;③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部扣除,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四)转让公告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交易中心:郭先生; 转让方: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382928863; 18000121480
附表:标的相关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面积
(约亩)
经营期限(月)
转让底价
(元)
增价幅度
(元)
竞拍保证金
(万元)
1
龙集基地试验区及东湖片区水稻栽植地块
380
6
180500
500元或
其倍数
3
附件
1、《受让申请及承诺函》
2、《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竞价规则》
3、《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
4、《竞买保证金获取、缴纳流程》
5、《承包合同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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