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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路(江滨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电力新建及迁改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霞路(江滨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电力新建及迁改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漳政办发〔2021〕27号文件,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作为本项目代建方负责工程招标事宜),建设资金市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
2.2.工程建设规模:对丹霞路(江滨路至漳华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范围内的电力设施新建和迁改,改造路段全长3297m。建设内容包括电力工程(土建部分)、电力工程(电气部分)等。项目总投资概算1729.1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审核文件、设计更改通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可承担1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可承担小型规模“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3301097.00元(其中暂列金62000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迁改部分于开工后45个日历天完成电气设备进场及送电;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③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④根据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闽建许〔2022〕3号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其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3日00: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B类【K值取6.00%~10.00%(含6.00%,不含10.0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6月05日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05日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3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605008552,传真:/
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226号鸿达嘉园4层,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FJAHDL006@
电话:0596-2961882,传真:0596-2159767
联系人:童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
联系电话:0596-207233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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