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山东省青岛国信海天中心文旅业态Hi凯斯哈林——后波普时代潮流艺术展展览展陈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山东省青岛国信海天中心文旅业态Hi凯斯哈林——后波普时代潮流艺术展展览展陈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2
详细内容:
询价公告

青岛国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青岛国信海天中心文旅业态Hi凯斯·哈林——后波普时代潮流艺术展展览展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BXM-1025-2023-00006)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合同签约单位为青岛国信文化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青岛国信海天中心文旅业态Hi凯斯·哈林——后波普时代潮流艺术展展览展陈服务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2塔楼青岛云上海天

3.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展墙搭建、展台物料制作安装、展览折页展签制作、展陈互动装置制作、广告字标语制作安装、影像制作、展览布撤展、物料运输、现场保护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服务期:“Hi凯斯·哈林——后波普时代潮流艺术展”展览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8月31日。原则上展陈服务时间暂定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9月5日,具体时间以现场实际为准,响应人应保证展览的顺利开展和顺利撤展。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8.12万元(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民事主体,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原则上应获取总公司或总部的授权;

2、响应人资质最低要求:/ ;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需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一项同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或服务日期为准。同类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艺术类展览展陈或展会搭建类服务项目。

业绩最低要求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对应发票(或验收报告、采购人确认证明、中标(选)通知书)扫描件,两项任缺一项目不予认定;

4、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响应人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19时至2023年5月16日17时。

3.采购文件下载:报名成功后即可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5月11日19时至2023年5月17日12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4时。递交地点为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市南区香港西路48号海天中心T1塔楼;

联系人:刘嘉豪、于雯斐;

联系电话:17560055973、19983475851;

邮箱:liujiahao@

2.上级监督电话

集团招标办:0532-83093758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帮助中心”查看。

2023年5月11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