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浙江省(非重点)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勘察设计二期勘察设计Y33000000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浙江省(非重点)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勘察设计二期勘察设计Y33000000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详细内容:
(非重点)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勘察设计二期勘察设计[Y3300000007000858006001]招标公告Y33000000070008582023/6/2717:08:08

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3]74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包括提标加固上泗南北大塘(海皇星至珊瑚沙)18.8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新建龙潭泵站(引水流量4立方米每秒、排涝流量16立方米每秒);原规模拆建闸站2座、改造沿线闸站2座、机埠10座;加固盘头7座、丁坝16座;背水坡草坡修复15万平方米,江滩生态修复18万平方米,建设文化景观节点4处、盘头生态化改造3处、便民服务点9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7.48亿元,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计划于2026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标加固上泗南北大塘(海皇星至珊瑚沙)18.8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新建龙潭泵站(引水流量4立方米每秒、排涝流量16立方米每秒);原规模拆建闸站2座、改造沿线闸站2座、机埠10座;加固盘头7座、丁坝16座;背水坡草坡修复15万平方米,江滩生态修复18万平方米,建设文化景观节点4处、盘头生态化改造3处、便民服务点9处。本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7.48亿元。

2、招标范围: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包含施工期的设计技术服务)、地质勘察(包含测量放样、水位观测和施工期地质服务)、相关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专项提升工程、BIM)、相关配套和临时设施工程的设计、现场设代服务、设计变更配合服务及协助发包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批等,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估算(或概算)造价2265.3273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以下①和②资质: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单位派遣;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需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④不允许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任务中的同一项;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初步设计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施工图设计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防洪(或防潮)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新建(或加固或提标)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包含的设计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该设计工作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的,可作为本次投标设计业绩;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接且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应设计业绩(业绩中的设计工作应由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实施,证明材料如不能体现的,允许提供相应业绩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或相应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但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如综合性水利工程包含符合上述条件的堤防工程也予以认可。【(1)初步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①、②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载明的内容为准。(2)施工图设计业绩证明材料:①相应设计业绩的合同,②相应设计业绩的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或业主证明(证明符合业绩要求的设计工作内容已完成),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等对施工图出具审查意见的应提供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设计合同与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项目施工图审查意见(报告)中载明的内容为准。(3)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不能体现的还需提供相应业绩的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材料】。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或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注: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职称)。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2、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7月7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7月1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省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下载@@补充文件下载@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钱塘路与彩虹快速路交叉口往西200米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1-56331215

招标人:杭州之江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7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