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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辽宁丹东市妇幼保健院护士站及处置室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辽宁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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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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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H23-210600-00608
项目名称:丹东市妇幼保健院护士站及处置室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97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97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配液室配液柜1(5套)、配液柜2(5套)、护士站区域的护士站1(5套)、护士站2(1套),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新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在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内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清华园小区1#108号
联系方式:0415-2580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丹景俪城2-9
联系方式:0415-3113002
邮箱地址:165179414@
开户行:丹东银行福民支行
账户名称: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01171500000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女士
电话:0415-311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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