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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陵区九龙河、罗浮山公园周边水系“街河并行”工程勘察设计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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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海陵区九龙河、罗浮山公园周边水系“街河并行”工程勘察设计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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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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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海陵区九龙河、罗浮山公园周边水系“街河并行”工程已由海陵区政府批准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陵区九龙河、罗浮山公园周边水系“街河并行”工程勘察设计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为贯彻《海陵区“街河并行”河道规划》理念,拟对九龙河及罗浮山周边水系进行设计研究。九龙河位于江淮流域交界处,沿岸的历史人文资源丰富,城西段总长度约5.3公里,扬州路以南至老通扬河段2.3公里,扬州路以北至新通扬河段3公里。本工程将对九龙河城西段两岸各约30米宽范围内的地块进行整体规划研究,方案设计总面积约50万㎡,施工图设计面积约30万㎡。设计内容主要有:整治河道3公里,对河道现状驳岸、涉水建筑、跨河桥梁进行造型设计,规划河岸两侧的绿道,沿岸绿化空间提升及配套设施完善,同时通过景观手法充分表达九龙河是江淮分界点的地理特征,重点打造九龙河沿线历史人文景观。
罗浮山周边水系位于罗浮山公园南侧、东侧,设计段北至新通扬运河,南至海阳西路,方案设计面积约9.5万㎡。设计内容主要有:沿岸绿化空间及配套设施优化完善。
工程总投资估算金额:12000万元,其中水系治理3000万元,绿化景观9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作为一个标段实施,包括各单项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方案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完)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项目的选址和用地预审、环评、稳评及概算财政评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报告、图纸、概(估)算、工程量清单和技术条款等各阶段勘探、测量、设计成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2.4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报主管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议书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包人初审并完成修改上报。
3、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深化成果。
4、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各标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供审查。
5、勘探、测量资料深度及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的要求。
6、后续服务期:施工图设计提交开始至合同工程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7、投标人对各阶段应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应根据审查及建设需要提供,同时提交一套相应的不可更改的最终版设计文件电子文档。
工期:109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和水利专业(河道整治、城市防洪)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工程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二者缺一不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5)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事业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事业单位),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与评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是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单位。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0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5.1.1到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三楼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系统》(
5.1.2登录《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5.2购买招标文件
5.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5.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5.2.2招标文件售价¥600,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西大门口(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签到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陵区水系生态治理建设处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23- 861958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 99 号华润国际置地星座 10 号楼 2410 室
邮编:225300
联系人:华女士
电话:0523-86896698、13952698462
传真:0523-89988698
电子邮件:jiangsuhongyuantz@
10.备注
10.1、本项目只接受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中的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拟投标报名单位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且已在《管理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在报名截至时间前登陆交易平台(
10.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需与投标报表中反映一致,如不一致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携带相关原件材料至招标文件出售处审核备案。
11.评标办法
海陵区九龙河、罗浮山公园周边水系“街河并行”工程勘察设计标
评标办法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一、
技术评标标准
评分项目细化
评分标准
60
(一)
设计方案(50分)
项目的理解及总体定位(9分)
充分了解项目规划设计背景及项目周边用地具体情况,符合上位规划要求;
3
对河道周边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充分;
3
对本项目设计定位准确,总体认识清晰合理;
3
“街河并行”的理解及定位(10分)
整体风貌策略清晰,体现街河并行特征;
10
现状问题及对应策略(10分)
充分了解周边地块现状,充分掌握现场限制性条件,方案易于实施;
5
各区段风格协调统一,并具有文化特色;
5
河堤及建筑物策略(8分)
驳岸形式丰富合理,人与水的互动形式多样,满足防洪需求;
4
充分考虑现状建筑物的保护和提升;
4
绿化景观策略(8分)
植物品种选择合理,体现生态性、地方性特色;
3
配置形式实现统一与多样原则;
3
植物配置手法符合项目特性;
2
可持续发展(5分)
充分考虑初期效果和远期建设的衔接;
2
合理运用生态技术,有效改善水环境;
3
(二)
设计工作大纲
8
1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合理、高效,职责分工明确,人员稳定保证措施合理;
2
2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3
3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3
(三)
后续服务
后续服务具体措施得当、清晰;
2
二、
商务标评标标准
40
(一)
投标人业绩资信
12
1
投标人类似工程设计经历
(1)园林工程设计业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设计业绩(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有1个得3分,满分6分。
(2)水利工程设计业绩: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有1个得1分,满分1分。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7
2
投标人类似工程获奖
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获奖证书落款日期或发文日期为准)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设计奖项的有一个得2.5分,最高得5分。
注:需提供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
5
(二)
本项目资源配置
13
1
项目负责人
拟任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设计业绩(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有1个得3分,满分3分。
3
2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1、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各专业(园林、结构、给排水、电气、造价、水工、水保)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配置齐全得7分。每缺少一个专业的扣1分。需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具备风景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一名加1分,最高加3分。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能证明为风景园林类的相应材料。
注: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应当是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投标人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缴纳的连续2个月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应当载明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如养老保险证明上未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的,投标人须在养老保险证明上注明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养老保险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本项不赋分。
10
(三)
投标报价
15
1
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15分,每低1%扣0.1分,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15
设计方案、设计工作大纲、后续服务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不正确或无描述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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