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项目
承兑或电汇
CAS1
无
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鞍山冀东水泥特种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年标招标。
二、招标项目需执行的相关标准(国标、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股东双方标准)规范;
1、招标项目需执行《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Q5001-2009)。
三、招标项目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
1、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定期维修保养,配合招标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年检,保证年检合格,并免费更换200元(含税)以下设备器件.200元以上器件由招标单位采购,投标单位免费更换。
2、应按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要求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3、因质量问题给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维修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
4、投标单位保证施工按时完成并接受招标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验收。
5、投标单位负责施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6、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7、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8、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影印件作为附件上传。
9、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10、向招标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招标单位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的起重设备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
11、对所维护保养的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12、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13、应当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
14、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15、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单位要求签订相关安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具有不低于100万的意外保险,要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佩带安全帽及其防护用品,材料摆放整齐,作业环境整洁,如需接电必须由招标单位电工协助,不得随意触动厂房内电钮、电闸,以防发生危险。在施工及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等各种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四、投标单位入围资质要求或证书等其它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具备维修起重设备能力及相关资质。
4、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副本)。
5、投标企业近2年内起重设备的维修业绩、质量情况。
报价单盖章上传。
技术联系人:姜博文
联系电话:1508400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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