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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松滋市中心松滋市“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路提升工程(杨林市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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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松滋市中心松滋市“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路提升工程(杨林市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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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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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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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路提升工程(杨林市镇)(HBSZ-202307GL-01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Z-202307GL-0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滋市“四好农村路”示范线路提升工程(杨林市镇)已由松滋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松发改审批[2022]3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滋市杨林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松滋市杨林市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松滋市杨林市镇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路线为万石线 (Y168)、杨台线(Y057)、杨官线(Y176)、杨刘线(Y053)、盘黄线(C148)、刘盘线 (C153),路线全长 28.11 公里。提升改造内容为路面破板维修,加铺沥青混凝土面层,整修路肩,补充完善标志、波形钢护栏、道口标柱等安防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标段划分:/
合同估算价:411.84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7月15日至2023年07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异议渠道:①招标人:松滋市杨林市镇人民政府/地 址:松滋市杨林市镇团结街1号/联系人:黄波/电话:18163130029 /邮政编码:434200②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联系人:黄磊/电话:18086366760/邮政编码:434200;(2)投诉举报渠道:①行政监督部门:松滋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松滋市新江口街道金松大道17号/联系人:周斌/电话:0716-6240565/邮政编码:434200②综合监管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人:裴旭东/电话:0716-6315335/邮政编码:434200③公共资源交易部门:松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松滋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张伟/电 话:0716-6315331/邮政编码:434200。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松滋市杨林市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松滋市杨林市镇团结街1号
地址:
松滋市新江口镇高成大道三巷34号
邮编:
434200
邮编:
434200
联系人:
黄波
联系人:
黄磊
电话:
18163130029
电话:
1808636676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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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7月14日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
注:提供财务报表扫描件。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 按国家、湖北省联合惩戒的要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落实意见,被禁止参与投标的。
② 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③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④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 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⑥ 在“信用中国”网站(
⑦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⑧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⑨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①、②、③、④、⑦、⑧、⑨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⑤项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附有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⑥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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