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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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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村路、规划路3等4条道路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裕华区行政审批局以裕行审投资审字【202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及内容:方村路、规划路3、西许营街、京北街4条道路规划均为城市支路,方村路西起翟东街,东至营西街,道路全长约876m,红线宽25m,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规划路3西起泊水路,东至规划路8,道路全长约240m,红线宽20m,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西许营街北起方泰路,南至方盛路,道路全长约899m,红线宽25m,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京北街北起规划路5,南至规划路6,道路全长约544m,红线宽20m,单幅路型式,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本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 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方村路(翟东街-营西街)、西许营街(方泰路-方盛路)、规划路3(泊水路-规划路8)、京北街(规划路5-规划路6) 3)服务期限: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6 09:00至2023-06-06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石家庄市裕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山河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南路 169 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283号商务楼2楼203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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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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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谢晨
联系人:
张丽利
电话:
0311-86578212
电话:
0311-863357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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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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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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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shzc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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