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和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江普采标(2023)商字第004号01
项目名称:丹阳市妇幼保健院医用织物洗涤和配送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
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镇财采〔2020〕12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洗涤、缝补等相关服务内容;
3.2企业所在地环保部门颁发的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3-28 17:30(北京时间)
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