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祁阳县龚家坪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以祁发改基【2020】56 号批准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配套资金和自筹。项目业主为祁阳县龚家坪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招标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祁阳县龚家坪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1.2.2 建设地点:祁阳县龚家坪镇云排岭社区一组地段、龚家坪镇城区黎石路段;
1.2.3 项目基本情况:1、龚家坪镇中心卫生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及医疗垃圾处理站1个,文化体育设施2处,绿化3600㎡,人行步道铺装120m,通镇城区道路提质改造1.7km(其中云旺路520m、新兴路680m、云达路500m),人行道铺装透水砖3.5km。2、龚家坪镇中学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通龚家坪镇中学道路(黎石路)提质改造1.5km,造价约人民币821万元(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1.3 工期要求:90天(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祁阳县龚家坪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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