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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采购)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3#泊位改建工程皮带机设备及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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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采购)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3#泊位改建工程皮带机设备及服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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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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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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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3#泊位改建工程
皮带机设备及服务采购(XHGW-SBCG0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3#泊位改建工程已由靖江市行政审批局以靖行审备[2020]2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皮带机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3#泊位改建工程,在现有#3泊位的基础上,提出将#3多用途泊位增加散粮装卸设备及皮带机运输线用于接卸进口散粮和中转装船,同时考虑食用油装卸功能,满足散粮和食用油的装卸作业需求,服务于食用油加工储运项目。
本工程位于长江下游江苏省靖江市辖区的章春港,北边紧接靖江粮食产业园,隔江与张家港市相望,。工程所处水域属于长江下游澄通河道上段的福姜沙水道,航道里程距吴淞口约138km。
卸船:为满足后方企业运营的需要,散粮主要由散货船海运至码头,码头前沿采用3台门座起重机(配抓斗)作业。在码头后沿设置皮带机高架栈桥,高架栈桥上设置有固定漏斗用于承接门座起重机卸船物料。卸船后经带式输送机转接至计量塔后运输至后方厂区或筒仓群。
装船:厂区或筒仓群发粮经带式输送机输送至码头前沿,码头前沿采用移动式皮带机进行装船。
为防止粉尘污染,除装船段带式输送机采用移动式皮带机,其余采用全封闭单托辊带式输送机。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设一个标段,即XHGW-SBCG02标段。
XHGW-SBCG02标段招标内容:3台皮带机、相关工艺配套设备及服务采购,包括皮带机、固定漏斗、电磁除铁器、散料秤、温控系统、配套钢结构、自控系统等以及与本次招标设备有关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验、保险、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等。
2.3计划交货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XHGW-SBCG02标段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条件: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及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c、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应满足)。
(2)信誉要求:企业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A(暂定)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在投标人处近3个月(2020.4-2020.6)的社保证明(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应满足)。
(4)其它要求:
a、具备提供招标设备及其服务的能力;
b、投标人应熟知本招标设备的制造及验收标准;
c、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皮带机生产厂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本招标项目必须设置项目专职安全管理员并提供相关证明,安全管理员应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资格类型为“安全管理员”且在有效期内;
e、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预约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 月26 日至2020年9 月1 日,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进行预约(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逾期将不予接受。
(2)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议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预约成功后,投标人按如下方式现场或通过汇款和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9 月1日,8:00至17:30,凭单位介绍信、来人身份证到靖江市城东大道与江州路交汇处滨江国际B座7楼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如需办理招标文件邮寄的,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套,售后不退。
(3)招标人只接受按上述要求预约成功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相应标段投标。
6.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踏勘现场的可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 月15 日10:00,投标人应于2020年9 月15 日9:30至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人民币4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
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章春港路西侧
联 系 人:
刘彬
电 话:
15252611212
招标代理: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城东大道与江州路交汇处滨江国际B座7楼
邮 编:
214500
电 话:
13775694715
传 真:
0523-84867083
E-mail:
529895361@
联 系 人:
田志超
9. 行政监督部门
泰州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电话:0523-86882888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3号
邮政编码:225300
招标人:靖江新华港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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