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10326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实小西鲍分校改扩建工程已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二实小西鲍分校(暂定名)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1]2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实小西鲍分校改扩建工程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原西鲍中心校初中部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原西鲍中心校初中部,规划用地面积21317.1㎡。拟建设规模为3轨18班,普通教室不少于30间,可提供1350个学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报告厅、食堂、风雨操场、地面停车场、室外运动场、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3700㎡。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12103260003-BD-010
二实小西鲍分校改扩建工程附属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二实小西鲍分校改扩建工程附属工程
1175.46
129天
2.4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审定价的80%(若无审定结果,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根据审定结果结清余款。(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年12月-2023年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招标文件在建工程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投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
3.8.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圆整(到账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8.3、信用要求:①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②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4、动态监管资质需合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条款执行)。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6、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80518905。
3.8.7、特别提醒:中标单位差额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的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
式办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21日17时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
6.评标办法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6.1是否评定分离:否;
6.2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兴化市英武南路553-1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17505238187
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古平岗4号
电子邮箱:/
联系人:仇女士
电话:1815116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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