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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马甲镇杏川体育设施建设三期(杏川体育公园挡土墙)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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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1.马甲镇杏川体育设施建设三期(杏川体育公园挡土墙)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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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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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鑫晟泉招【2023】10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甲镇杏川体育设施建设三期(杏川体育公园挡土墙)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为857628 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马甲镇杏川体育设施建设三期(杏川体育公园挡土墙),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挡土墙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857628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857628 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5762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07月13日15时3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电子版等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7000元(¥:壹万柒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电子保险保函。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编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
帐 号: 在线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②采用电子保险保函的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07月13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 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4008705191)。
7.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7.5. 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om/)、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盖章)
地 址:泉州市,邮编:362000
电 话:13859797806,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通吉路泉州市建筑服务产业园办公大楼成洲工业区A10栋 1-54室,
邮编:362000,
电话:15859871269,联系人: 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大街道体育街西辅路801号7楼随行易交易(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日期:2023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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