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兴宁市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 标的名称:兴宁市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器材采购项目
标的数量:1
主要功能或目标:购置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手套、水罐消防车等应急救援设备,用于增强我市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能力。
需满足的要求:物资验收、车辆包上牌、商业保险等
| 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1〕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办函〔2021〕257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229号) | 2,961,240.00 | 2023年07月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兴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