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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机电工程质量检测询比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内蒙古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机电工程质量检测询比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时间:
2023-02-17
详细内容: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机电工程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JAJDJ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JAJDJ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按以下要求到采购代理公司领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确认后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箱:71937265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龙大酒店(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41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龙大酒店(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41号)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1.采购项目简介

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13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采购人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施工总承包BTBRCSG-1标段项目经理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施工总承包BTBRCSG-2标段项目经理部,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土建工程已开始施工,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机电工程质量检测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包头市西北门回民公墓处(国道110桩号K655+100),经青山装备园区、一

机靶场、青山公墓,终点止于国道110线与省道211青固线交叉处(国道110桩号K678+800)。

线路全长26.121公里,其中新建22.521公里,利用旧路改建3.6公里。全线共设置大桥2884米/10座,设置喜桂图南、兴胜互通立交2处,分离式立交9处,平面交叉10处。另设连接线13.05公里,其中兴胜互通至包头市区连接线长4.5公里,设置分离式立交1处,平面交叉4处;兴胜互通至210国道连接线长8.55公里,设置大桥105.6米/1座,平面交叉7处。

主线(除装备园区段)及连接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整体式断面路基宽度25.5米,装备园区段(K24+869-K29+010)路基宽度32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主线及连接线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桥涵维持原有设计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结束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

2.3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机电工程质量检测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采购范围工作内容

JAJDJC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施工一标段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量检测依据采购人要求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按规范要求检测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内容,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1;

机电工程质量检测施工二标段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线机电工程检测机电工程质量检测依据采购人要求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按规范要求检测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内容,来判断工程质量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详见附件1;

2.4工程质量标准、安全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和地方法规及相关规定,提交的试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安全目标:遏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2)业绩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信誉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4)人员要求:详见询比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要求到采购代理公司领取采购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确认后领取电子版采购文件,邮箱:719372659@: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复印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

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套。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

4.2采购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

4.3供应商自领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天龙大酒店(稀土开发区幸福南路41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及包头市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施工总承包BTBRCSG-1标段项目经理部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施工总承包BTBRCSG-2标段项目经理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邮编:014030

电话:0472-5358032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编:010051

电话:15771358519

传真:0471-6539254

联系人:吴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道110线包头北绕城段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72-53580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771358519

电子邮件:-

公告附件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

详见公告正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

2、具有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

3、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书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

a、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检测内容至少含机电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b、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c、须同时满足上述a、b两项要求。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在“信用中国”网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岗位人员数量最低资格要求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测(或机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职务(以资历表填写为准);

(3)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项目书(交通工程专业),或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1

负责人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须在供应商所提供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登记(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的注册信息为准)。

(4)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2-

三、评标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法

1评审方法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

供应商名称

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第3.7.2项及第3.7.3项的规定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

响应保证金

供了响应保证金

形式评审服务期限、质量目

2.1.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与响应性标、安全目标

2.1.3

评审标准报价未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a.供应商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

的风险划分办法;

b.供应商未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供应商义务;

权利义务符合采购

c.供应商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文件规定

d.供应商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供应商未对合同格式条款有重要保留。

资质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资格评审

2.1.2信誉要求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准

符合供应商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

主要人员要求

求)

2.2.2评审价格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1)商务部分:50分

分值构成

3.1(2)技术部分:40分

(总分100分)

(3)报价:10分

评审基准价的计算:

(1)评审价的确定:

评审基准价评审价=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文字报价

3.2(2)

计算方法(2)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四舍五入,取整数):

所有通过评审供应商的评审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

平均值。

-3-

(3)评审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审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

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

满足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项目负责人(20分)

得20分。

商务评分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得

3.3(1)标准

18分。

(50分)

业绩(30分)在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检

测或机电工程质量检测业绩的加6分,最高得12分。

①机构设置、人员安排、仪器设备配备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得6-10分;

②技术服务(检测)方案全面、详细,措施周密,操作性针对性强,得6-10技术评分

分;

3.3(2)标准

③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控制措施完整,安全保障方案可靠、有针对性,得6-10(40分)

分;

④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到位,措施建议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得6-10分。

当供应商报价等于评审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审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得分最低为0分。

用公式表示如下:

/DD/

报价评分FF1100E

3.3(3)1

D

标准

式中:F-报价得分;

1

F-报价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供应商的报价;

1

D-评审基准价。

若D≥D,则E=0.2;若D<D,则E=0.1。

11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审小组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

供应商并列时确定成交候选人:

3.6供应商优先顺序的(1)评审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规则(2)技术评分得分高的优先;

(3)商务与技术评分之和得分较高的优先。

-4-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初步评宙程序

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2.2.2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

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

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5-

效: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2.5特殊情形处理

初步评审后,如评审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无效,或者所有响应报价竞争性不足,高于市场预期价格,评审小组应当终止评审,或经采购人同意,转换选择其他采购方式。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

3.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2评审基准价计算

(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

(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6-

3.3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4评分

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人”。

3.5汇总

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

3.6排序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髙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

4评审结果

4.1提交书而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

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并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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