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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公园北路2号综合楼2楼西裙楼房屋整体出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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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公园北路2号综合楼2楼西裙楼房屋整体出租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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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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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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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ort
编号:2023320100FB00316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公园北路2号综合楼2楼西裙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公园北路2号综合楼2楼西裙楼
1.3 挂牌起止日期: 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28日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5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公园北路2号综合楼2楼西裙楼
2.2 有无房产证: 有
2.3 建筑面积(㎡): 199.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05年
2.5 出租用途: 办公或商业(不得用于餐饮)
2.6 附属设施: 水电齐全
2.7 招租业态: 办公或商业(不得用于餐饮)
2.8 其他说明:
(1)楼层:2楼西裙楼 (2)装修程度:毛坯 (3)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3. 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2
3.2 租期(月): 36个月 (另有30天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半年付(先付后用,租赁期内在上一期房租到期日前15日支付下一期租金)
3.4 租赁押金(万元):1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改变标的结构与用途,不得存放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4)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承诺函》(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5)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租金增长方式:无。 (2)如遇国家政策、市政建设、规划调整等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3)装修、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做好防盗和治安工作,消防设施按房屋现状出租,承租方可根据需求进行改造,改造须满足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凡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治安和消防、安全事件,均由承租方负责。禁止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超负荷用电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4)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
6. 其他说明
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部长 、鲁部长
联系电话: 18551650866 、13913989883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025-83110130
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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