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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蒲县-光华-襄汾线升级改造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晋新招字(2022)第083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蒲县-光华-襄汾线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3911001)(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下达前期工作计划,是《山西省省道规划(2021-2035年)》S255(隰县-光华)与S362(临汾-台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来源为:社会资本。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进全过程咨询”的文件精神,临汾市交通运输局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省道蒲县-光华-襄汾线升级改造工程起点位于蒲县黑龙关镇黎掌村北,与G520(临延线)互通式立体交叉,向南经三官楼、杨家沟、小原子、黄家庄、西沟湾后,在杨家庄南设隧道穿越山梁,出隧道经底家河村、南耀村后,设隧道穿越豹梁进入临汾市尧都区枕头乡境内,经大庙村、苍圪台村、河底村、冯南庄、口子河村后,路线进入乡宁县光华镇境内,经板河村、阎家河村、土窑村后,路线沿G309向南改造,到达光华镇后路线沿豁都峪河东岸展线,在湾里村北2公里处路线并入原台襄线,后沿台襄线进入襄汾县境内,经常村、西王、南梁、京安、东王、崔村后上跨大运高速,下穿大西高铁,终点位于南辛店乡崔村东,与大运高速襄汾出入口十字交叉。路线全长64.118公里(其中蒲县18.34公里、尧都区11.76公里、乡宁县23.24公里、襄汾县10.778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0米,设计速度60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标准。项目建设工期三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及服务期限等内容如下:
序号 | 服务类别 | 咨询服务内容 | 相关要求 |
一 | 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 |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 | (1)从签订本项目前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交工验收结束止; (2)在合同期内,各分项项目的完成期限按项目实施需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所列服务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内容可根据实际调整,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4)合同中约定每项工作开展前需报招标人同意,并以实际完成的咨询内容为准。 |
2、两阶段勘察设计及报批 |
3、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
4、监理、施工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等 |
二 | 土地预审和 土地报批 咨询服务 | 1、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编制 |
2、勘测定界报告 |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
4、节地评价及耕地踏勘报告编制 |
5、土地复垦报告编制 |
6、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编制 |
7、压覆矿产影响评估报告编制 |
8、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 |
9、土地证办理 |
三 | 其他咨询服务 |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2、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3、防洪(行洪)评价报告编制 |
4、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5、泉域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 |
6、项目PPP融资咨询服务 |
7、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8、文物调查及勘察报告 |
四 | 统筹协调 | 上述相关咨询服务项目的统筹协调 |
2.3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止。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山西省标准编制规范要求;负责编制相关报告,完成报告审查、审批工作及相应修改,并按合同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主管部门的批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
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备案,且工程咨询备案专业含“公路”;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 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 (公路、特大桥梁、 特长隧道、交通工程) 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http://.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
(1)自2017年7月1日起 (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 2017年7月1日后) ,投标人作为设计人:
①成功完成过 1 条主线里程 60 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设计 (主体工程设计指设计内容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下同) ;
②成功完成过 1 条主线里程 60 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 。
(注:上述业绩在 2017年7月1日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若同一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第①和第②个条件的业绩;)
(2)自2017年7月1日起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评审意见在2017年7月1日后),投标人完成过1条主线里程 60 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一级公路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3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一级公路勘察设计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经验。
业绩要求满足以下2项之一:
①自 2017 年7月 1 日起担任过 1个主线里程60 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 1 个主线里程 60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 2 个条件的业绩)
②自 2017 年7月 1 日起担任过 1个主线里程60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2)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一级公路勘察设计经验。自 2017 年7月 1 日起担任过 1 个主线里程 60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及 1 个主线里程 60公里及以上的新(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同一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 2 个条件的业绩)
(3)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前期专项研究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 10 年以上公路工程咨询工作经验,持有公路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自 2017年7月1日起担任过1个主线里程60公里及以上新(改、扩)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编制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本公告第3.1条“资质要求”中第①②③项资质;
(2)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勘察设计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5.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信誉要求
3.6.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的投标。
3.6.2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6.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注: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资格条件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7月14日11时00分至2022年7月19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法:凡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