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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2年-2024年环卫部车队定点加油(三次)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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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2022年-2024年环卫部车队定点加油(三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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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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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ZKXM2023005)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2年-2024年环卫部车队定点加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供应商入围,招标人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环卫部车队定点加油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环卫部车队定点加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2024年环卫部车队定点加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及货物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判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谈判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谈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谈判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谈判供应商则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谈判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须)。
2、谈判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2021年度或2022年度)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谈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谈判供应商针对“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
(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谈判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
③若此项规定与谈判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谈判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谈判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4、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如果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报价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谈判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1)谈判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谈判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谈判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10日11时00分到2023年02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谈判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kzb0592@),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谈判文件发送事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单元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单元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七、其他
1新阳街道片区定点加油1家
2东孚街道片区定点加油1家
3嵩屿街道片区定点加油1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海三路616号市政大厦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060984968
电子邮件:zkzb059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楼2M、2N单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7689322888
电子邮件:zkzb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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