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范围:氧气、乙炔、二氧化碳、氮气、氩气、混合气。
2、质量要求:氧气依据国家标准GBT3863-2008,氧(O2)含量(体积分数)≥99.2%,水需无游离水,压力12.5MPa±0.5MPa,氮气压力12MPa±0.5MPa、氩气压力12.5MPa±0.5MPa、二氧化碳压力4.5MPa±0.5MPa、混合气为20%氩气,80%二氧化碳;乙炔依据国家标准GBT6819-2004,净容重2KG±0.5KG,(乙炔与氧气的使用比例为1:1.5,乙炔使用如果未达到标准氧气的使用比例,按氧气使用的数量折算,如使用300瓶氧气,乙炔使用实际为220瓶,那么乙炔最终结算数量为200瓶,计划每季度对氧气、乙炔的使用比例进行一次核算;乙炔达到标准氧气的使用比例,则按乙炔使用的实际数量结算)。若因乙方所供各种气体分别(含)3次不合国家标准时,甲方有权自行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3、供货期限:2023年4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优先保证甲方气体需求。
4、交货时间、地点、运输方式、费用承担;甲方通知24小时内,乙方保证以汽运方式运输至甲方指定库房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运输车辆、装车气体种类及每次运输数量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
5、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钢瓶上必须有年检标志,乙方免费提供气瓶,甲乙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实行满、空瓶交换。
6、随瓶物品、附件数量及供应方法:在供货期内,乙方无偿提供甲方所需气体钢瓶,甲方妥善保管,乙方应保证钢瓶附件齐全(钢瓶附件包括:防震圈、手柄、瓶帽),甲方返回空瓶时也应保证附件齐全,瓶身无油污。
7、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合同履约完毕后且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的一次性无息退还。
8、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不得调价。
9、本次询价仅限一次性报价,如参与询价单位中标后不签订合同,将该单位拉入黑名单,且5年内不会与该单位发生任何业务往来。【若为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 2041 408 252 。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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