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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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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监督抽检委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3-02209
项目名称: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监督抽检委托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监督抽检委托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监督抽检委托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9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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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监督抽检委托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0%或以上,要求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监督抽检委托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单位在内)。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③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单位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5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莞龙大道283号住建局大院
联系方式:0769-23321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联系方式:0769-2166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769-21669369
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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