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护器具(防护设施)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 项目编号 | 2023-LQJT-WZ-002 |
| 招采方式 | 询比采购 | 招采类型 | 货物-物资 |
| 招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3-01-19 17:00:00 | 招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2-03 17:00:00 |
| 开标时间 | 2023-02-16 09:00:00 | 开标地点 | 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护器具(防护设施)框架协议询比采购(三次) 已具备釆购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1.1 采购项目名称: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护器具(防护设施)框架协议询比采购(三次)
1.2 采购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 24 个月
1.5 入围供应商数量: 15 家,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比。采不足要求家数时供应商得分高于60分全部入围,甲方继续组织补充入围。采购人对入围供应商的供货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在入围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2.1 采购范围: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及其项目部梯笼、安全防护围栏、隔离栅、临空安全过道、铁马、湿接缝防护盖板、桩基孔口防护盖板等防护器具(防护设施)的配送、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要求 | 参考标准 |
| 1 | 梯笼 | 1.钢管+厚度3mm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钢。人行扶梯由踏板、梯梁、扶手等组成;2.踏板与水平面的倾角应在30-75度范围内,优选倾角为30-35度;3.爬梯长度不宜大于5m,踏板宽度宜为0.6m,踏板相隔高度宜为0. 18m | 样式可参照项目部建设标准化执行手册第37页 |
| 2 | 安全防护围栏、隔离栅 | 立柱采用50×50mm方钢制作,底部使用应膨胀螺栓与地面牢固固定,或临边防护栏杆采用钢管栏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 3.5mm的管材 | 样式可参照项目部建设标准化执行手册第17、18页 |
| 3 | 临空安全过道 | 钢管+厚度3mm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钢板,或采用其他等效结构的材料 | 样式可参照项目部建设标准化执行手册第35页 |
| 4 | 铁马 | 铁马防护栏的常规尺寸,1mx1.3m框架,横管30mmx0.9mm,垂直管30mmx0.6mm管距200mm | 样式可参照项目部建设标准化执行手册第19页 |
| 5 | 湿接缝防护盖板 | 1.长2m、宽0.8m(根据湿接缝宽度调整,应搭接梁板顶部,两侧搭接长度分别不小于150mm)、板厚1cm 2.材质:骨架整体焊接,盖板与盖板间12毫米钢筋挂钩连接成整体。骨架20mm*30mm镀锌钢管焊接。面板采用钢板穿孔,6毫米孔径、4毫米孔距成孔,5个孔为一组。 3.面板与骨架组装完成后,经过磷化,静电喷涂,喷印标语。 4.外观:黄黑色相间,表面喷印“注意安全 严禁踩踏” | |
| 6 | 桩基孔口防护盖板 | 盖板直径应比桩径大200mm。选用钢筋网片,网格间距不大于150mm,钢筋直径不小于16mm。黄黑色相间。 |
2.2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3样品要求:1.需提供样品,同类产品带一种型号即可;2.所提供的每种样品应用明显标记标出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按照项目装于一箱内提交;3.样品尺寸控制在30cm*50cm*50cm之间;4.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按无效投标处理。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一年(2021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近3年( 2020 年 1 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3项累单项合同额不小于100 万元且包含本项目中采购相关货物同类项目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发票(若发票为多张,需至少提供每批次的首)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2020 年 1 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供应商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需为本单位人员,以供应商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①入选供应商若在框架协议二阶段采购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及免费更换主要配件等,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成交单价综合单价内,不在另行计费。
②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包号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5 供应商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7确定成交供应商时,根据具体项目发布的限价(控制价)进行谈判或竞价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3.8招标人提供采购制作要求、质量标准等须知资料,各投标人在向代理公司提供押金(每份1000元)后查阅了解,开标时完整退还资料的返还其押金。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招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申请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4)一般纳税人证明;
(5)投标人同时须提供用A4纸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开标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开标时间前通过《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加密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应使用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投标书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
5.3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山西路桥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1号交通物流集团一层会议室 。
6.1 询比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2 询比地点:电子商务平台及纸质文件递交地点;
6.3 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询比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