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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河头道营村至八间房村段河道综合治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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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河头道营村至八间房村段河道综合治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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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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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0
项目编号:
GC13080020230009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3-24 17: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2023-03-30 17: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4-10 09:30:00
开标时间:
2023-04-10 09:30:00
正式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宁满族自治县石人沟河头道营村至八间房村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承德市行政审批局以承审批字〔2022〕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运营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及县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运营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人沟河头道营村至八间房村段河道治理9.92km,新建堤防总长度11158m,其中石人沟河左岸新建堤防8685m,右岸新建堤防2473m。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施工,工程量清单依据水利工程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承包人投标时依据水利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进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1、信誉要求: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信用中国”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其他在建项目;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0 09:00至2023-03-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4-10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运营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双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丰宁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四人沟万华小区D区11#楼2-1703(仅限办公室)
邮编:
067000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杜程鹏
联系人:
王佳美
电话:
0314-8018756
电话:
1813141620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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