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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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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孝昌县中心孝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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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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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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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HBXI-202302SZ-00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XI-202302SZ-00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EPC已由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昌发改文[2022]1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骏鑫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发行专项债券与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湖北骏鑫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孝昌县城南片区孝昌县污水处理厂南侧,京广铁路以东,晏家河以西。
建设规模:扩建2万立方米每天污水处理能力,土建部分包括粗格栅1座,进水泵房1间,细格栅1座,涡流沉砂池1座,选择池及厌氧池1000立方米1座,氧化沟总体积12000立方米,二沉池面积402平方米,配水井(集水井)1座,高效沉淀池1座,滤布滤池1座,消毒渠1座,清水池1座,吸水井1口,送水泵房总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车间1间,发酵槽1个,储泥池1座,储药间、泵房及加药间1间,DN1000顶管工程325米。
其他:合同估算价:7255.66万元,其中工程费6020万元、设计费170万元、基本预备费1065.66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勘察、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修补、工程质量保证等(EPC)总承包工作。相关证件、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协调工作。具体包括:(1)设计:包括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2)施工(含采购): ①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所涉及的范围,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②相关报批、报建、现场协调及验收工作: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凡工程中涉及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现场协调工作,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7255.66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初步设计应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审批的深度要求,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专业图审机构的审查。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并通过竣工备案,质量评审以孝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应由设计、施工等单位组成,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程和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09日至2023年02月1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1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②实行网上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网址: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标人:
湖北骏鑫生态环境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昌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花园镇花园大道120号
地址:
孝昌县城区双龙国际139号
邮编:
432900
邮编:
432900
联系人:
丁文彬
联系人:
王世鹏
电话:
0712-4765282
电话:
16607299640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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