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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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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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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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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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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30J04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本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编号:TC230J04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监理: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面积≥1000m2含以上(类似项目的定性描述)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最多可就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4月21日17时00分00秒---2023年04月28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6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七、其他公告内容
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工业雷达所研发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已由_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锡行审投备[2023]1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山水东路第607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607所重点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包括建设构筑物-天线测试发射塔和建筑物-天线测试接收端两部分,以及新增一套工艺设备、搬迁两套工艺设备(工艺设备及搬迁为暂估价范围,承包人仅承担条件预留及现场配合),用于天线远场测试。构筑物-天线测试发射塔,占地面积68.3m2,建筑物-天线测试接收端建筑面积1385.4m2。
本项目在已建9号厂房(原11号)改扩建,在其西侧贴建天线测试接收端,在天线测试场正对的园区西端设天线测试发射塔。天线测试发射塔和天线测试接收端之间净距离87m。
天线测试发射塔为构筑物,占地面积68.3m2,高度从室外设计地面至女儿墙顶高度为22.40m。
天线测试接收端为二层建筑物,一层架空层,二层为天线测试室及控制室,局部出屋面层,建筑面积1385.4m2。建筑高度从室外设计地面至女儿墙顶高度为31.95m。本项目室外工程包括挡土墙、接收端地面土方、道路、路缘石破除及修复,专业管线与原有接口对接。
天线测试接收端为高层工业测试厂房,其火灾危险性为丁类。(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概算投资额 1963(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7月1日,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9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包含建筑设备、材料)、施工(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期的全部工作的监理服务。
2.6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三年具有已完成的工程投资额在1500万元以上,面积≥1000m2含以上(类似项目的定性描述)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各投标人最多可就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4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3年4月28日16时00分00秒
4.2获取方法:本项目采用线上发售招标文件方式,有意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以下步骤操作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2.1首次注册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4.2.2已在平台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登录后点击“寻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投标人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
4.2.3在“我参与的项目”选择相应项目后的“购买招标文件”按钮,选择相应标包“去结算”并下单,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人民币(本项目仅支持【网上支付】方式,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0元/包。平台交易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4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与技术支持联系:
(1)客服电话:010-86397110(客服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7时00分)
4.2.5其他说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证明文件的彩色扫描件,只有符合要求方能获取招标文件,所有扫描件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招标人项目部会议室(山水东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796号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
邮 编:100081
联 系 人:付春
联 系 人:徐威 丁建
电 话:/
电 话:010-62108234
010-62108211
传 真:/
传 真:010-6195418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uwei@
2023年4月2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梁溪路796号
联系人:付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徐威 丁建
电话:62108234、62108211
电子邮件:xuwe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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