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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G347宜昌市夷陵区杨家沟至丁家河段养护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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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北省G347宜昌市夷陵区杨家沟至丁家河段养护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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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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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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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G347宜昌市夷陵区杨家沟至丁家河段养护工程已由湖北交通运输厅以鄂交函[2023]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G347宜昌市夷陵区杨家沟至丁家河段养护工程
2.2建设地点:G347宜昌市夷陵区杨家沟至丁家河(K1131+331-K1151+863)。
2.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路面、交安设施及路域环境整治,路线历程20.532km。(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进行施工招标。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合同估算价:人民币37102300.00元。
2.8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9安全要求:符合现行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0-2015)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有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网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网址: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3年5月19日0:00至2023年5月25日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本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1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夷陵区公共资源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夷陵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38号
联系人:卢方波
电话:152721889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誉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99号4-1-903
联系人:李国辉
电话:1877180806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从业资质证书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在2021年或2022年的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应该≥1。
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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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为D级(普通公路)。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行为。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3)、7)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函(格式自拟);第4)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网站查询彩色截图;第5)条投标人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彩色截图上传。第6)条由招标贷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进行查询。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其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附人员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上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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