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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详细内容:
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招标公告:

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

2、招标编号:GSZ-2023-017

3、项目概况

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和联网中心配套系统两部分内容,联网中心配套系统建设部分及智慧高速示范项目中的综合路网指挥信息中心、四个应用的基本功能作为一期项目内容先行实施;综合路网大数据中心、四个应用的优化提升、及一条“示范路”作为二期项目内容实施。为保证一、二期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整性,本次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工作以智慧高速示范项目及联网中心配套系统为整体内容一并实施。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招标范围及合同包划分: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招标内容如下:

合同包号

招标内容

含税最高限价(元)

备注



开展福建省基于大数据路网综合管理的智慧高速公路示范工程项目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工作

500000

4.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4.3 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证书)或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证证书(CNAS证书)。

注:证书附件所列服务能力应当包含应用软件检测服务。

②投标人应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3)信誉要求: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及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视为无效,都将被否决。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银行电汇或转账。

(2)纸质银行保函。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30或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无记名方式报名并获得招标文件。

(2)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3017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3年3月15日上午9:30:00(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系电话:0591-38358345

联 系 人:郭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7759115870

电子信箱:fzgsglzbdl_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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