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FCG-2023-055 项目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847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847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2023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办公大楼位于运河东路519号,及钱江水上派出所、运河水上派出所,建筑面积共为 11663.50 平方米(其中分局大楼9510.5平方米、钱江水上派出所1328平方米、运河水上派出所825平方米)。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物业管理服务。具体包括: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分局大楼(运河东路519号)内和办案区的公共部位、会议室以及部分办公室的环境卫生,运河水上派出所及钱江水上派出所公共部位、会议室的环境卫生,以及垃圾的收集清理工作;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巡视、门岗执勤;办公大楼周围的绿化、草坪维护保养;大楼地下停车库及地面停车场的秩序维护。分局大楼、钱江水上派出所、运河水上派出所的固定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给排水系统、电气系统、照明系统、弱电布线系统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0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304第四开标室304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地 址:杭州市运河东路5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9336
质疑联系人:陈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9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925号
传 真:0571-85085019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星宇、张曙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085569、85085067
质疑联系人:滕菲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853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525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