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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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2021年验证设备租赁项目
2、项目登记号:HNGP-FJC-2021-5066
3、项目编号:HNFGCG-2021-003
4、资金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5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HNFGCG-2021-003
2、项目名称:2021年验证设备租赁项目
3、预算金额:本次招标所租赁货物金额约为:500000.00元。 因租赁的货物的数量无法确定,本次招标只招租赁单价,单价合计:24900.00元,最终结算按实际需求为准。
4、最高限价(如有):本次招标所租赁货物金额约为:500000.00元。 因租赁的货物的数量无法确定,本次招标只招租赁单价,单价合计:24900.00元,最终结算按实际需求为准。
5、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7、付款方式:每次保障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出具本次保障活动的实际设备使用数量及租赁费用总额,经招标方核对无误送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及审计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8、资金财政资金。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项目实施地点: 海南省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9、付款方式: 每次保障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出具本次保障活动的实际设备使用数量及租赁费用总额,经招标方核对无误送相关部门进行结算审核及审计后,一次性支付费用。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否
10、是否进口产品:否
11、是否备案: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制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1年验证设备租赁项目: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01月2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至 2021年01月29日17时30分,从 海口市美兰区海贤路与滨江路交叉口枫丹白露B区1栋302房,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购买人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查验。获取采购文件。
2021年验证设备租赁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15时00分 ;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5号豪达大厦2楼5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1月22日16时30分 至2021年01月29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1年02月02日15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海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代理机构:
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一横路60号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2201室
联系人:
卓先生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898-36580030
电话:
0898-65357193
2021年01月22日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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