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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市本级盛和苑三期东地块项目设计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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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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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和苑三期东地块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盛和苑三期东地块项目设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下室、地下车库、人防、公共配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50149.33㎡,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7800.00㎡,主要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99686.93㎡,配套公建建筑面积8113.07㎡(含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430㎡、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310㎡、托老所建筑面积310㎡、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用房(含社区党群综合服务场所)建筑面积500㎡、警务室建筑面积50㎡、公厕建筑面积80㎡、公益性商业网点建筑面积200㎡、其他商业设施建筑面积3310㎡、邮政服务场所建筑面积25㎡、微型消防站建筑面积50㎡、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99.17㎡、物业经营用房建筑面积398.9㎡);地下总建筑面积42349.33㎡,主要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6783.39㎡,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6896.89㎡、人防建筑面积7669.05㎡。最终建设内容和建筑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规划条件核准为准。 招标项目名称 盛和苑三期东地块项目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金水街以东、绵河道以南、新城大道以西、延沱路以北。 设计服务期限 45天 质量标准 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2 09:00至2023-06-12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安居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平安北大街3号A座3层311室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郝晶
联系人:
安铎
电话:
0311-6802252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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