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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中东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项目(二次)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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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西省国家中东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徐圩新区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项目(二次)的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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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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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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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徐圩新区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 目 概 况
徐圩新区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320701-J-XW2023042601002-1
标段名称:徐圩新区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万元
最高限价:260万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徐圩新区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二次)构建以网络资产与安全数据为基础,融合覆盖新区多个应用系统监管,建设集审计数据中心一体化、监管运营一体化和态势分析一体化的网络安全监管服务平台,采用顶层平台框架设计,能够实现实时、常态监管,及时检测、发现和处置网络中的违规、异常行为和失泄密隐患,实现网络的统一防护、统一运维、统一监管。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两个独立环节,供应商须在采购会议开启结束后,用CA登录供应商系统,先在“澄清/磋商/谈判”模块中等待磋商环节指令;磋商环节结束后,供应商须在“报价”模块中等待报价环节指令。评审过程中不会另行通知,如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错过相应环节,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10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网址: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网址: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23室
联系方式:王晋 0518-85868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可佳
联系方式:1835282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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