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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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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南省龙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湖南吉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山县顺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比选条件
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龙山县高端特色一安置区污水管道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环资〔2023〕0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本级预算资金。比选人(建设单位)为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龙山县高端特色一安置区污水管道提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山县高端特色一安置区。
2.3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423.22万元,工程建设费用预算为3094790.39元。资金为县财政本级预算资金。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对原安置区内已建成的污水管道进行整修,二是新建A区DN400混凝土排污管115.34m,DN300混凝土排污管954.66m,污水检查井73 座,三是新建B区DN400混凝土排污管113.85m,DN300混凝土排污管1365.15m,污水检查井86座。(具体内容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内容)。
2.4 工期要求:6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合同约定保修。
2.7 比选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2.10比选控制价上限:3094790.39元。【注:本项目需要比选申请人在比选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总价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竣工结算按照财评审定后的建安工程造价并执行中标下浮率作为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计机构审计为准。中标下浮率=1-(中标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4.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2023年04月18日17:30分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 17时30分,在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县建设路16号原设计院宿舍)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龙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龙山县城投大厦29楼会议室。
6.2盖章要求:单位公章内容与资质证、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比选申请人须按要求签字或盖章。
6.3比选申请文件一正四副(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须胶装;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封套加贴封条,加盖公章。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文件比选人将拒收。
7.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8比选办法
本项目比选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比选后资格审查。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龙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龙山县华塘开发区;
联 系 人:张强光;
电 话:15074380925;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建设路16号;
联系人:杨支跃;
邮 编:416800;
电 话:15074304351;
电子邮箱:128194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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