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应答人须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6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开具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资质证明扫描件)或承诺函。
2.3应答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6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纳入中国铁塔或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怀化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或处于中国铁塔或湖南铁塔同类产品和相应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0)不同应答人在比德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4应答人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应答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或违法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