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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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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3-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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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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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
2023-07-13 】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 招标人为 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
1.2招标人: 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招标项目概况:
徐州地铁1号线供电系统采用110kV和35kV两级供电方式,全线建有杏山子主所和乔家湖主所两座110kV变电站,主变电站通过环网电缆向地铁AC35kV/DC1500V(0.4kV)牵引降压混合所变电所和35kV/0.4kV降压变电所及跟随所供电。杏山子主变电站由徐州地区电网220kV丁楼变电站和赵山变电站分别引入一回110kV线路供电,乔家湖主变电站由徐州地区电网220kV贺村变电站和杨台变电站分别引入一回110kV线路供电。
徐州地铁2号线供电系统采用110kV和35kV两级供电方式,全线建有昆仑变和梨园变两座110kV变电站,主变电站通过环网电缆向地铁AC35kV/DC1500V(0.4kV)牵引降压混合所变电所和35kV/0.4kV降压变电所及跟随所供电。昆仑主变电站由徐州地区电网220kV茶庵变电站和沈店变电站分别引入一回110kV线路供电,梨园主变电站由徐州地区电网220kV七里沟变电站和杨台变电站分别引入一回110kV线路供电。
徐州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采用110kV和35kV两级供电方式,建有一座110kV玉泉主变电站,主变电站通过环网电缆向地铁AC35kV/DC1500V(0.4kV)牵引降压混合所变电所和35kV/0.4kV降压变电所及跟随所供电。玉泉主变电所由徐州地区电网220kV七里沟变电站和茶庵变电站分别引入一回110kV线路供电。
合同总估算价约1557.5万元。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1)徐州地区电网220kV变电站出线间隔至徐州地铁1、2、3号线110kV主变电站AC110kV电缆(含电缆头)、光缆及架空线路维保、测绘。
(2)徐州地铁1、2、3号线110kV主变电站范围内所有供电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保。
(3)徐州地铁1、2、3号线110kV主变电站35kV开关柜出线至正线牵引降压混合变电所、降压变电所35kV电缆及差动保护光缆巡视(仅含主变电站建筑限界内部分)。
(4)徐州地铁1、2、3号线110kV主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及变电所综自系统至综合监控前置机间光缆、光电转换器、对时串口服务器维保。
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2服务期限: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杏山子主所、乔家湖主所)合同起止时间: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共计三年。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昆仑主所、梨园主所)合同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6年9月;共计三年。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110kv主变电所委外维保项目(玉泉主所)合同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至2026年9月;共计两年零十个月。
2.3服务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2.4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法规、规范,地方规程、标准及本项目《用户需求书》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格;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0年4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满足①②两项任意1项的,且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
①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专业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或输变电工程专业维保业绩;
②城市轨道交通牵引供电系统维保或运营业绩。
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合同金额,则必须另外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5)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投标人是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8月4日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 2023年8月4日9时30前登录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时30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须办理“基本账户在线备案”,通过CA锁登录(
5.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60090188000127383005883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5.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5.5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投标人。
5.6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在签订合同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8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按要求到账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9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8月 4 日 9时 30分,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实行合格制。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环球(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徐萧路88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402室
邮 编:221000
邮 编:100071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516-67580100
电 话:18936377650
2023年7 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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