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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03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的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

2.2标段名称: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施工;

2.3标段编号:ZGZB-2022110323;

2.4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418号;

2.5本次招标范围:梧桐蓝山东地块停车场新建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期: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8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需要满足的资质类别及等级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均在有效期内);

4.资格审查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⑵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⑶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⑷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⑹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14]5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

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苏清办[2021]5号、苏清办[2022]17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进行合同信息归集,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可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的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投标人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围标、串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围标、相互串通投标(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的认定依据《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等文件涉及“串通投标行为、视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等条款精神。

(9)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23年02月01日至2023年02月06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6.2报名地点:江苏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210室)。

6.3报名时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的劳动合同、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

注:投标报名时须交验上述所需的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拟报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不得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2个工作日报招标代理经同意后,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报送至招标代理处。

7、其他

7.1、投标人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参与现场开标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和本单位近6个月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原件。

招标人名称: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区秦东门大街172号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210室

联系人:徐工联系人:董工

电话:/电话:0518-82600558、15261312951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乐居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州区秦东门大街172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经济开发区胸风路116号的润连制造中心办公综合楼二层208

联系人:宋永亮

电话:18961342878

电子邮件:1938595706@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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