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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2018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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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四川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2018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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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2023-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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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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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招标人)委托,拟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2018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WJ20B-2018-1105-01
二、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2018年度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简介: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公安边防部队执法执勤配带武器警械和使用警犬规定(试行)》要求,更新、增补一批实战性强且品质优良的警用装备,主要用于驻地营区及口岸辖区安保处突工作。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并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
7.1根据(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7.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3列入禁止参加武警四川省边防总队招投标活动名单库的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2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1室)(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全本);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1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本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以公告形式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边防总队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8-8602211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1室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5170875
传 真:028-65170886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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