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件
项目概况
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入户道及余坪工程采购项目的邀请供应商应在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 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N2023-ND-J005
项目名称: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入户道及余坪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叁佰肆拾叁万零贰佰壹拾叁元零陆分,(小写):3430213.06元
三、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宁都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宁都县竹笮乡松湖村入户道及余坪工程
11
项项
工程建设内容为:吸水砖2955.4m2,水泥混凝土硬化1438.03m2,压花地面882.19m2,200X400X70厚仿花岗岩pc砖770.53m2,植草砖406.93m2,鹅卵石地面457.48m2,120*250*700芝麻白路沿石184.34米,3m高片石挡土墙58.68米,0.5米高片石砌挡土墙20.01米,2.5米高砖砌挡土墙43.76米等,篱笆矮墙1020.52米,青砖矮墙1254.916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表。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3430213.06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工期:30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出具邀请函。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受邀请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4月29日00:00(北京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2、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 (¥68000 元)。响应供应商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3、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要求。
4、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采购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建。限制国外供应商。
6、采购信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
(3)谈判过程中二次报价(最后报价),请供应商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电脑下载安装驱动。
(4)本项目进行谈判时,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谈判小组规定报价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5)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提供4份与系统上传一致的谈判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给代理机构,用于备案。正本:1份,副本:3份(须胶装成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宁都县振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都县城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70163260
2.采购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都县梅江镇三环南路安置小区E2-20地块3楼
联系人:赖女士 、陈仙兰
联系电话:13807079665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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