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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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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南省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竞争性磋商通知 |
| 所属地区: |
河南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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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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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3-03-47;
LBGZ[2023]075-ZC050)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资金500000.00元,招标人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主要采购果品交易需要的配套设施:铁框1000个、铁架200套、四层铁架200套、托盘60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明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者自行承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查询或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1日08时00分到2023年04月12日08时29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2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河南晟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
2、项目编号:2023-03-47;
LBGZ[2023]075-ZC050
3、采购内容:灵宝市故县镇冯家塬村果品分拣交易中心配套项目设施采购,主要采购果品交易需要的配套设施:铁框1000个、铁架200套、四层铁架200套、托盘60套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明细)。
4、采购范围:磋商文件、采购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8、预算金额:500000.00元;
9、资金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经营范围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或者自行承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自行承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
(查询或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磋商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办理CA证书:
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2日08时30分。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三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要求,磋商文件费用不再收取。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
开标当日,磋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磋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网址
每位磋商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
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五、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4月12日08时30分;
2、磋商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灵宝市金城大道农村信用联社12楼)。
七、其他事项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响应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投标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人自行上传到响应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响应文件编制部分:在磋商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在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人企业基本情况、资质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响应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以响应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4、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下载等工作。
因投标人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磋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上发布。
温馨: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监督单位:中共灵宝市故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15138183581
采购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故县镇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39875872
代理机构:河南晟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653983323
联系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长安路福顺达公寓301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中共灵宝市故县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故县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6398758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晟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长安路福顺达公寓301室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1365398332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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