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肆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有效的电子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