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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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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南阳政采磋商-2023-2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汉画馆数字化展示利用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2023年05月23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4日 - 2023年05月30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5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三、评审方法及标准:投标报价(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变更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6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三、评审方法及标准:投标报价(1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为贯彻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豫财购〔2022〕5号文件,促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给予小型或微利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型企业优惠后报价=投标报价*(1-10%)。投标报价扣除相应比例后称为“优惠后评标价”即评标价。监狱企业及社会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5、更正日期:2023年06月05日14时5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阳市汉画馆
地址:南阳市卧龙区汉画路398号
联系人:贾勇
联系方式:0377-6206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7号楼1210室
联系人:朱煜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煜
联系方式:0377-60698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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