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总监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且在本单位注册;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表;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3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height: 150%; font-family: 仿宋; font-size: 10.5pt; mso-font-kerning: 1.0000pt;">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