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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学生食堂功能改造及零星修缮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3-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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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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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学生食堂功能改造及零星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991995元,发包价872955元,K=12%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与装修装饰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学生食堂功能改造及零星修缮项目,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招标控制价为991995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招标控制价为991995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日09时30分00秒至2023年7月5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4.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上午09时30分
4.3.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②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地址: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邮编: 3503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5263219 ,传真: /
联系人: 方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闽发西湖广场1号楼603,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 18065095588 ,传真: /
联系人: 小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总务处
地址: 福清元洪高级中学
联系电话:0591-85199892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易交易(福清)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 0591-8600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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