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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好心宝宝系列宣传物料项目公开比选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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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好心宝宝系列宣传物料项目公开比选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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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3-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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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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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好心宝宝”系列宣传物料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675300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茂名市分公司“好心宝宝”系列宣传物料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比选预算金额(含税):298008.00元采购需求:对“好心宝宝”系列宣传物料进行定制采购,详见《比选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止(合同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时间后任意1个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六)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七)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声明函。(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九)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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