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景区先导段渤公岛区域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湖景区先导段渤公岛区域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行审投备[2023]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湖渤公岛区域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约36万平方米,包含景观提升、园林绿化、配套设施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
2.1.3合同估算价:14182.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8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1日08:00,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6日08: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6月12日17:00
2.1.5其他:联合体要求:(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3)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注: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中标后续阶段(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将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3)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4)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等级标准(设施维护和植物养护)》标准一级。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含)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近三年(含)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含)来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二份材料缺一不可,二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含)来以施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0万元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者直接发包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中所载金额为准;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的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证明材料均以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诚信库信息V7.0为准。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之一,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4)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是同一人。(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2023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6)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注册执业证书或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以证明其专业;(7)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21年07月0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7月0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4月0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12:00时至2023年07月12日23:59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2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07日9时30分,地点为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双虹路151号A区2号
地址:
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高原
联系人:
陈钊、卢红
电话:
0510-85125772
电话:
13771502217
传真:
传真:
0510-8820227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31626611@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有附件下载:df tar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