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拟新建装机容量为1.118MW/2.236MWh的储能电站一座,电源并入3#制麦线400V系统,设备安装地点设置在3#制麦线南侧现绿化带处。
2.储能电站由成交方服务商负责全部投资、申报、建设施工和运维工作,经营期限为20年。
3.储能电站产生的电费价差收益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
4.储能电站应能实现根据采购人单位用电负荷情况调整充电时间和充电功率的功能,以确保当采购人全公司用电功率大于采购人当月用电需量控制值或是采购人3#制麦线2台变压器任何一台用电功率大于其额定功率的85%时,储能电站不进行充电。
三、 报价人资质资料:
1.报价人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或提供近期所开发票复印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三)。
以上3点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四、 提交文件要求
1. 报价人报价文件的内容为附件一,另外还需提供一份储能电站技术方案。各文件由报价人签章后与本采购文件第三条的资质文件资料一起装入密封袋内,在封面注明“宁波麦芽储能项目报价文件”,并在密封处盖骑缝章;
2. 报价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3月22日13:0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恕不接受;
3. 报价文件面递、邮寄:浙江省宁波北仑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18号,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储能项目)工作小组收,邮编:315800。
七、评审办法
1. 符合性审查采购人将根据本文件的规定,对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1)未按照本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不具备本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对报价大幅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人要求报价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的;4)对内容存在重大偏差,实质上不能响应本文件要求的。
2. 错误的修正采购人将对报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存在算术错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1)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报价的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3. 采购人根据评定原则对各报价人的报价进行评审,综合考虑,选择性价比优的报价人作为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成交人。
4. 评定时间:2023年3月22日13:00;
5. 评定地点: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生产部会议室;
八、评审结果通知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按本采购文件形成的条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地为粤海永顺泰(宁波)麦芽有限公司。
九、工作小组联系电话:潘先生电话:15824553775陈先生电话:134293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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