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华侨城11-16土地证土地分宗、后勤基地地籍测绘及房产测绘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根据分宗方案完成 11-16土地证的分宗,分割成4宗土地;完成后勤基地涉及的土地证的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取得后勤基地项目建筑的不动产权证。
2.3计划工期/供货期/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每项工作启动后15个工作之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和相应的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所有图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所有不动产权证为止。)
2.4招标范围:
1、根据分宗方案完成 11-16土地证(总土地面积105.5797万平方米)的分宗,分割成4宗土地;
2、完成后勤基地涉及的土地证的地籍测绘(约4.78万平方米)和房产测绘(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1万平方米),取得后勤基地项目建筑的不动产权证。
3、11-16地块土地分宗及土地不动产权办理全过程服务:
将11-16地块拆分为4个地块,详见附件1土地分宗方案,形成相应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取得4本不动产权证;
4、完成后勤基地涉及的土地证(分宗后的地块3)的地籍测绘(约4.78万平方米)和房产测绘(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1万平方米),取得后勤基地项目建筑的不动产权证。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是独立法人。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地籍测绘项目或房屋测绘项目),在承担或已完成业绩均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5)其他要求: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和网站注册
4.1.1凡首次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投标人可从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1.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网址: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参与项目。
4.2招标文件获取
4.2.1请有意参与的投标人于(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登录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style="font-family: 宋体;font-size: 16.0px;">),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2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根据《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认证申请、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的通知》有关约定收取平台使用技术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4.2.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具体时间以招采平台线上公告为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上述时间前登陆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 5.3未按时上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开标形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6.4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6.5投标文件上传后由华侨城电子招采平台自动加密,招标人在在开标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其他 8.1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8.2本招标公告尚未说明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汤池镇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925127870 电子邮件 :837151363@




